好消息!
今年10月1日起
沈阳医保将执行一项新政策
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
一起来了解相关信息吧
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政策
图源:沈阳发布
最新消息:
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政策,是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,在全面取消参保人员住院分娩起付标准的基础上,新推出“住院分娩生育服务包”待遇政策,将自然分娩、剖宫产(不含并发症、合并症)所需的基础性药品、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,打包为医保报销“套餐”,对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服务包内符合标准的费用实行“零自付”,这样就能进一步降低大家住院生孩子的医疗费用负担。
执行时间:
新政策从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,以参保人员的出院日期为准。
信息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jkvNUV4DYbxhU9tZYcYCIQ
按照参保人员类型
具体待遇标准分为四种
报销比例也放在下边了
↓↓↓
具体待遇标准
第一类是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:
生育服务包内费用不区分甲、乙类,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以外,报销比例提高到100%;服务包外费用,按照沈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;
图源:沈阳智慧医保
第二类是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:
服务包内费用区分甲、乙类,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和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以外,报销比例提高到100%;服务包外费用,按照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;
第三类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参保人员,且配偶也未参加我市生育保险:
服务包内费用区分甲、乙类,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和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以外,报销比例提高到90%;服务包外费用,按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;
图源:沈阳智慧医保
第四类是未参加我市生育保险、且配偶已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:
·服务包内费用参照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执行,即与第一类参保人员待遇相同,服务包内费用100%报销;服务包外费用,按照实际参保人员类别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;
·需要提醒的是,这类参保人群的住院生孩子费用,先按本人参保类型进行结算,待遇差额的部分,由参加生育保险的男配偶通过公共服务渠道或者线下窗口申请补差。
补充说明:
在省外异地住院生孩子的,还是按原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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